2020-08-08 16:28:49 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系统
十、薪酬待遇
根据《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辅助岗位对应的职级档次和学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将及时在报名系统网站发布公告。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8月7日-13日)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注册“粤康码”,于笔试前7天(8月16日-22日)、面试前7天(8月23日-29日),通过“粤康码”每日自主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因笔试时间与面试时间间隔较短,为有效提供面试前7天的个人健康信息,请考生在笔试结束后,继续每日自主申报个人健康信息,以免耽误面试)。笔试、面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健康申报记录、行程卡(“粤康码”主界面“行程卡”中查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提交《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自行打印,考试现场不提供打印设备)。“粤康码”为绿码且当日体温检测正常(37.3℃以下)后,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未在报名期间注册粤康码并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复印多份备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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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面向社会).xls
深圳市宝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限宝安户籍).xls
2020年深圳市宝安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docx
2020年深圳市宝安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粤康码”注册使用说明.doc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0年8月7日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baoan.zsjcyxm.com/?view=zpnotice&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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