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8 16:28:49 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4.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各环节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一)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主观题。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公告及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8月19日9:00-22日9: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于2020年8月26日-28日在考试报名系统网站公布。
(五)有关要求:笔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健康申报记录、行程卡,并提交《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同时视实际情况减少招录名额。有关面试信息详见面试公告及通知。
(一)面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
(二)面试形式:面试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具体形式及地点见面试通知。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2.报名表及准考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函)(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党员身份证明资料,即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6.报考岗位中要求具有相应资格或职称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核实原件,收取复印件)。
7.以宝安区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户口本(核实原件,收取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8.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自行打印签名)。
(四)有关要求:面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健康申报记录、行程卡,并提交《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公示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数,由招考单位从高到低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结果在各街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
通过政审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以及廉洁自律、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或发现拟聘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抵触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根据《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深宝组〔2018〕22号)规定,拟聘人员与街道或街道下属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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