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1 10:00:2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政治时事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街道工作人员通知拟定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费用自理,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等。
3.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综治工作人员按照街“一队三中心”人员标准执行,禁毒社工按照《广州市荔湾区禁毒委关于荔湾区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招聘工作的通知》(穗荔禁委〔2017〕17号)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综治中心(电话:81046755)负责解释,街监察组(监督电话:81242923)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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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2020年度公开招聘综治工作人员、禁毒社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463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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