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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招聘村(社区)人员6人公告

2020-07-15 16:50:17 来源: 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

为选优建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充实我镇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工作人员。根据《高明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方案》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6名,其中明南村1名,潭朗村1名,石塘村1名,坟典村1名,明北村2名,从事村(社区)基层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明城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热心村(社区)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及之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明城镇本村户籍。

(五)退伍军人、表现优秀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在任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及之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优先选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组织工作办公室(明城镇政府主楼二楼208),联系电话:0757-88831228。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任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相关证明(如有则提供)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②如实填写《高明区明城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贴上照片。

4.资格审核:报考对象资格由明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参加每场考试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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