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16:07:10 来源: 蚌埠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蚌埠经开区(以下简称为经开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区聘用制工作人员60名,其中区机关35名,各社区中心、街道、镇2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经开区在职城区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及由省、市、区统一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含大学生特岗、网格员、各类协管员及书记助理)。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类别 |
招聘 人数 |
招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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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历 |
年 龄 |
||
区聘人员 |
60人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45周岁 及以下 |
备注 |
最终考试成绩前35名分配至区机关,其他分配至各社区中心、街道、镇。 |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45周岁及以下;
(五)经开区在职城区社区工作者;
(六)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4年7月17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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