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7 18:40:40 来源: 邹平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社区社会治理水平,按照《邹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受邹平市民政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社区工作者25名,其中:黛溪街道5人、黄山街道5人、高新街道8人、好生街道5人和西董街道2人。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邹平市户籍(含邹平生源)。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4日至2002年6月23日出生)。
6.社区工作者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可放宽为大专学历。
7.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6月23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6月23日。
8.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的。
(二)不能应聘情况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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