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17:08:41 来源: 夏津政府网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政府网(http://www.xiaj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公开选岗,确定具体岗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选岗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拟聘用人员与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夏津县乡镇、街道及开发区民政办公室,所聘人员由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
工资待遇参照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拨付。
八、考试组织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夏津县民政局委托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政府网(http://www.xiajin.gov.cn/),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夏津县银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219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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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津县民政局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夏津县民政局民政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iajin.gov.cn/n31121408/n31122705/c5489262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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