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11:55:10 来源: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阜阳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工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阜阳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人员35人(颍州区总工会6人,颍泉区总工会1人,颍东区总工会2人,颍上县总工会8人,阜南县总工会6人,界首市总工会3人,阜阳市职工服务中心6人,安徽省职工互助保障阜阳办事处1人,阜阳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2人,具体岗位设置及条件等详见《阜阳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1日起同时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阜阳市总工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学历要求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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