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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44名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公告(6)

2020-06-08 13:50:43 来源: 内蒙古人才网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0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录用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录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录用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所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本次所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的现行标准执行。

(三)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s://www.nmgrc.com/)和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6218173(政策咨询电话)

0471—660134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592714(新城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由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原标题: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mgrc.com/wz/ArticleView-3571.s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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