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10:19:28 来源: 阜康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结合阜康市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51名,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博峰街道、阜新街道、准东街道、城关镇、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所辖社区。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报考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暴力恐怖活动;
4、热爱社区工作,自愿到社区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在社区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阜康市公安系统在岗警务辅助人员、协警、在岗到村工作大学生和已经转岗的社区工作者;
2、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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