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10:02:46 来源: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4.本次招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绿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5.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27106632;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88211630;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88215747。
6.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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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7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2020年特聘岗位专干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2005/t20200527_192407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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