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10:14:06 来源: 鸡泽县人民政府网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县城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现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待遇
选调社区工作者28名,选调人员带编制划转到鸡泽镇(编制由编办协调划转,各单位报考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事业编制的50%),执行档案工资,工资列入财政预算,由鸡泽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和工资发放。离开社区岗位后,工资按选调前工资渠道列支。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鸡泽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各乡镇正式工作人员和一线教师、一线医护人员不在公开选调范围之内。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党务工作。
(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优先。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新录用、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负责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审查,县纪委监委负责廉政审查。
(三)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面试组,主要了解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四)确定人选。按面试成绩和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党龄、工龄时间长者优先),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公示栏公布。
(五)考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