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9 17:06:32 来源: 南昌县人民政府
为健全完善禁毒工作体系,促进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现我县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补充招聘一批编外禁毒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招聘禁毒员12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7名):
1、莲塘片区岗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包括县626服务中心(男3人)、莲塘(女2人)等地区;
2、向塘片区岗位(其中女性1名),包括塔城(女1人)地区;
3、蒋巷片区岗位(其中男性2名、女性4名),包括塘南(男1人、女2人)、泾口(男1人、女2人)等地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禁毒工作。
(二)南昌县常住人口,热爱公益事业,能做群众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本人直系亲属中无吸毒史。
(三)男性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65米及以上。
(四)女性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5米及以上。
(五)年龄计算方式:25周岁以上指1995年5月15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15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9年5月15日(含)之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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