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2 11:02:24 来源: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为适应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拟为大厂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社工证书者、退役军人或中共党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或在职本科学历);
4、不限专业,具有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工作、工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 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7、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厂街道办事处拟招聘社区工作者30人,其中:社区工作者岗位(一)20人(男性),主要从事社区群租房排查、开放小区内不稳定情况摸排等工作;社区工作者岗位(二)10人(女性),主要从事社区日常网格巡查,居民、商户信息登记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幸福大厂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2. 公告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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