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1 12:00:44 来源: 永嘉县人民政府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6个月内曾经按前述标准参加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体检,并能提供体检报告单的,本次予以认可,应聘者可申请不再参加体检。要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若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用;若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则视为放弃应聘。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与永嘉县人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永嘉县有关沿江街道办事处工作。合同期限暂定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永嘉县编制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4、未尽事宜由永嘉县人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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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0/4/21/art_1499181_42627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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