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17:51:07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正式予以试用(由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胜任工作的终止试用,不再聘用。
六、岗位安排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双向选择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聘用人员的个人意愿,来确定聘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签字确认后,不得要求调换或更改。
七、管理方式
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任期内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不称职解聘。
(一)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定岗定责、日常工作管理使用由镇(街道)负责,工作绩效考核由区残联和镇(街道)实行双考核,专职委员劳动关系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二)区残联负责对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负责为残疾人专职委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条件,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其他福利。
(三)建立完善优胜劣汰的考核管理机制,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继续聘任,对不能胜任工作、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履职情况的,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或解聘。
(四)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主动提出辞职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街道)残联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报区残联备案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八、工作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全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不低于2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基本工资每月不低于1800元(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绩效工资按照本人履职情况,根据考核的等级确定;津贴补贴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金额发放;同时按不低于当年度本地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专职委员办理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
1. 聘用单位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资料不退还考生。
2.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荣昌区残联负责解释。
荣昌区残联联系电话:023--46769271。
荣昌区残联联系人: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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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市荣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劳务派遣)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rongchang.gov.cn/info/14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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