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 17:44:33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后与对应的镇街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正式录用后,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因工作需要,新录用人员三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余民〔2017〕105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并将个人信息提交“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967999(96345)。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2019年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联络点名单.doc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