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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沧州青县民政系统招聘劳务派遣制民政工作人员22人公告(4)

2019-11-06 19:31:16 来源: 青县人民政府

(六)公示

由北盟公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北盟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北盟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盟公司,考核合格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北盟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对合同到期的派遣制民政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签订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2019年11月6日

原标题: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民政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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