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7 09:20:14 来源: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社区治理体系水平,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围场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2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镇街社区公开招聘计划共计104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围场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围场县: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围场县常住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县(含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为围场县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至35周岁(2004年6月16日之前至1986年 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围场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出具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并于8月31日前将毕业证书提供给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的开考比例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群众网格化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参与街道社区工作不尽职尽责、不服从安排的,给本社区和居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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