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6 19:31:16 来源: 青县人民政府
根据我县民政工作需要,结合民政队伍实际需求,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民政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此次招聘的民政工作人员为北盟公司的聘用人员,由北盟公司结合青县民政工作实际需求,派遣至县民政系统相应岗位,从事民政工作。
二、招聘原则、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民政工作人员22名。
招聘岗位为县民政局8名;流河镇、马厂镇、新兴镇、金牛镇、盘古镇、清州镇、木门店镇、曹寺乡等8个乡镇各1名;农场、运东社区、运西社区各2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民政工作的其他原因;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民政事业,志愿从事民政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五官端正,无残疾和传染性疾病,无口吃。
5.要求具有青县常住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常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3日~2001年11月13日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1月13 日。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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