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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昆明嵩明县慈善协会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1人公告

2019-09-03 15:25:0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导语】2019云南昆明嵩明县慈善协会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社区工作者考试。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云南社区招考信息中公社区考试网提供云南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云南社区报考条件云南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内容,祝愿所有社区工作者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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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嵩明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嵩明县实际,嵩明县慈善协会面向社会定岗招聘县、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县、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二)招聘人数:11人。其中县民政局4人;县委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社工委)2人,镇(街道)社会建设办5人,每人只可选择1个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嵩明县慈善协会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 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实施方案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热爱民政及社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社会救助岗位职能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

5. 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 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 具有嵩明县户籍或生源地在嵩明县。

(责任编辑: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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