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15:25:0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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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现场签订承诺书,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9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嵩明县慈善协会(嵩明县民政局二楼201室)领取准考证。
六、 考试
(一)笔试
1. 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范围为民政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注:本次招聘考试除民政基础知识给予电子文档资料外,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考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3. 加分项目:现从事民政工作1年以上并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的,在笔试的基础上加5分;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或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在笔试基础上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资格审查通过,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问答式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四)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 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 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将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学历高的优先)、所学专业(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或持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确定;若学历、所学专业两项条件相同的,则以年龄由低到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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