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1 19:22:21 来源: 沙河市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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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沙河市公开招聘民政救助服务人员简章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邢民﹝2019﹞3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救助服务人员75名,其中社会救助经办人员60名,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15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民政事业。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微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沙河市辖区户籍;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录用。
4、报考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包括职高或相当于高中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沙河市辖区户籍;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二) 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沙河市公开招聘民政救助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沙河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沙河市人才市场(太行街与冶金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东)。
咨询电话:,。
3、报名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本人需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附件2《报名表》在网站自行下载填写。不允许他人代办。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16日,地点:沙河市人才市场(太行街与冶金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东)。领取准考证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5、资格审查:由沙河市人社局、民政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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