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 18:52:06 来源: 邢台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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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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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邢台县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河北省民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民〔2017〕12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计划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2名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共52名,具体工作岗位详见《邢台县民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邢台县户籍或父母一方在邢台县工作的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志愿到乡镇基层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热爱民政工作,能熟练操作微机;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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