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 18:52:06 来源: 邢台县人民政府官网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由邢台县民政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县政府网()邢台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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