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16:38:10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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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劳务派遣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县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5人(其中男性3人);
(二)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0人,其中:博南镇2人,杉阳镇2人,龙街镇2人,龙门乡1人,厂街乡1人,北斗乡1人,水泄乡1人;
(三)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82人,其中:每个村(社区)1人共75人,由乡镇根据村工作量情况统筹分配1人,共7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永平县户籍或常住人口;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
(3)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一定的文秘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熟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永平县户籍或常住人口,本村人员优先考虑;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至50周岁,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4)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熟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具有一定的社会救助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基础操作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除本人及家庭从事的生产劳动外,能专职从事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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