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16:38:10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人员待遇
(一)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3600元/人・月,包含工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若劳务派遣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有关部门同意,可以不再重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发放给被派遣人员。
(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825元/人・月,其中:劳务补助800元/人・月,人身意外险10元/人・月和劳务派遣服务费15元/人・月。
四、招聘流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劳务派遣机构具体负责,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一)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流程:①报名登记—②资格审查—③笔试—④面试—⑤体检—⑥签订合同;
(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招聘流程:①报名登记—②资格审查—③面试—④体检—⑤签订协议。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 15 日8:30起至2019年7月 21日5:30止,每天报名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方式:报考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的统一到县民政局报名;报考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的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永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
(2)毕业证(学历证)、身份证、户口册(常住人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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