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16:38:10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
(二)面试
1.实行结构化面试。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根据报考岗位以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统一在县级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占总分值的50%。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各乡镇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岗
1.除报考县级男岗人员外,体检合格人员,从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若进入选岗条件人员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2.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加分项目
取得以下证书的,在总成绩基础上给予加分,相关证书于面试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具有专业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
(二)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加1分,二级加2分,三级以上加3分。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加2分(同时具备两项以上条件的按加分)。
以上加分项同时具备的,分值可累加。
九、人员聘用
(一)劳务派遣机构对选聘的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承揽合同。县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由派遣机构派遣到县民政局管理使用,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协理员由派遣机构派遣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选岗结束、办理聘用手续前进行解除,未解除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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