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16:38:10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
(3)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4)诚信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考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永平县民政局救助股,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28号,联系人:张红 电话:
(2)报考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
博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树琼 电话:
杉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思宏 电话:
龙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克伦 电话:
厂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雄志 电话:
水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雪峰 电话:
北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 勇 电话:
龙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余开瑾 电话:
六、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七、考试和选岗
(一)笔试
1.报考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需进行统一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笔试重点内容为民政政策、计算机应用知识、公文写作、政治理论。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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