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10:23:03 来源: 喀旗政府网
五、培训
被聘用员工须接受培训,培训期间分别对礼仪、职业道德、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岗前学习。
六、工资待遇、用工形式、合同时限
1、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经研究后适时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基础工资1560元、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用工形式: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3、合同时限: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具体签约期限另行确定)。
七、纪律与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意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赤峰辉春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赤峰辉春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
工作地点 |
工作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喀喇沁旗民政局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0 |
|
河北街道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
河南街道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
小牛群镇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2 |
|
锦山镇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
王爷府镇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2 |
|
牛家营子镇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2 |
|
乃林镇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
西桥镇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
美林镇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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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家满族乡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
南台子乡 |
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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