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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菏泽市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2名公告(4)

2018-11-01 16:17:07 来源: 东明政府

五、体检与公示

按照综合得分,根据招聘计划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综合得分相同者,采取考试成绩分值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再采取笔试成绩分值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职位空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根据综合得分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到所属乡镇(街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岗位工作。

七、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由县委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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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原标题:关于从全县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 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中共东明县委组织部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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