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1 16:17:07 来源: 东明政府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据菏计育字〔2008〕27号等文件规定);
4、近三年以来,所任职村(社区)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恶性案件的,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6、影响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11月1日—11月7日,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要充分体现“干得好”的要求,根据招聘要求,结合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成绩、基层党建工作程序和一贯表现等,通过公开报名、演讲竞争、实绩测评、负面清单等方式进行推荐。推荐原则、标准、结果在本乡镇(街道)及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现场报名。各乡镇(街道)根据推荐情况,以党委名义向县委组织部写出组织推荐情况报告,组织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审查表》,经所属乡镇(街道)党委、计生办、财政所签署审查意见和推荐意见后,由应聘本人持有关材料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
3、现场采集信息。报名时现场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应聘人员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以及所属乡镇(街道)党委、计生办、财政所签署审查意见和推荐意见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审查表》进行报名。带同底版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4张。现场采集本人电子彩色照片和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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