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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人员57人公告(5)

2018-10-19 17:25:16 来源: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

体检由区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将组织考核,对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由有关镇(办)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6、其他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出情形。

五、待遇

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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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wjf4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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