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 17:25:16 来源: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金牌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或加试确定。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社区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将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具体招聘社区。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前述办法确定排序。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同时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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