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 17:25:16 来源: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2018年淄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11月21日—11月23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文写作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4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学历、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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