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9 17:25:16 来源: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
(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4)已报名其他区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
(5)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社区专职工作者共57名,各镇(办)招聘具体岗位见附件2。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10月31日17:00。
审核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11月1日17: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每人在全市范围内限报一个区县、一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2018年11月1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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