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20:15:37 来源: 大厂回族自治县为人民服务网
四、管理和待遇
(一)招用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录用后分别与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高新区、各镇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
(二)招用人员接受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高新区、各镇双重管理。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招用人员的人事管理,高新区、各镇负责招用人员的岗位工作管理。
(三) 劳务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按照3112元/月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规范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2016?97号)文件标准二类标准执行,待遇增长机制、保险费用等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规范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办法(试行)》执行。
(四) 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劳务费发放,按照企业职工相应参保标准为招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等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原标题: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用网格化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廊坊信必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大厂回族自治县一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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