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6 14:19:57 来源: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党建联络员任满2年,可多途径择优推荐或使用:
①村(社区)干部出缺后,择优推荐,依规使用;
②定期从表现优秀的党建联络员中,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招录公务员或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人员。
八、组织、纪律与监督
1. 加强领导。成立桃源县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2. 加强监督。严格按本简章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整个招考工作要在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 严肃纪律。认真落实公开招考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召开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县委基层办)
举报电话:(县纪委)
原标题:桃源县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招考简章
桃源县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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