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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知

2017-03-20 17:54:40 来源: 广州考试信息网

2017年广东省社区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了解具体信息可以关注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或者官方微信“sqgzzks”,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内容以及社区工作者考试时间如下: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10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我市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考试地点

考试的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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