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2 14:37:38 来源:
【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根据《2015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现就我市2015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和标准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2年9月14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很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很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很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二、加分申请
9月21日—25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向选择报考的县区民政部门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2015年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陕西民政网下载);
2、符合第一项加分条件的还须提交《陕西省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陕西民政网下载)、很近连续3年所在社区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
3、符合第二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第三项加分条件的还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区、市)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还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超期服役人员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原件1份,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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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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