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11:23:57 来源: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月18号晚上19:00】潍坊奎文社区工作者公告解读及备考指导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配强配足社区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方式
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98名,采取统一组织、一体招聘、按总成绩选定街道、街道分配到社区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者放宽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的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29日9:00—9月1日16:00。
查询时间:8月29日11:00—9月2日12:00。
缴费时间:8月29日11:00—9月2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服务大厅-考试鉴定专栏-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9月2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区8号楼8202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成功人员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到潍坊市奎文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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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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