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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建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50人公告(4)

2022-05-30 12:57:37 来源: 福建民政

四、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

2.各有关市、县(区)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报省民政厅。

(三)日常管理。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党组织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注重将其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最多不超过2名。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23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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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计划

三明市各县(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地点

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民政局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原标题: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mzt.fujian.gov.cn/gk/tzgg/202205/t20220530_5921825.htm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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