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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10人公告

2022-05-30 11:48:14 来源: 福建民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2〕5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省民政厅分配的名额,今年我区统一招募10名高校毕业生,计划安排到海坛片区的红山、佳林、白鹭、东门、小湖、豪景、万福、佳园,金井片区的山海佳苑、盐城等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为2022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平潭籍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本地未就业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7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将不予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招募原则。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等部门配合实施。

(三)招募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 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设在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3室(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7层)。招募文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pingtan.gov.cn/,有意愿者可上网查阅。

报名注意事项: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报名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证书;担任各级学生干部聘书;报名者获得奖状、荣誉证书、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等均应提供院(系)出具的证明;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开具的证明为准(报名者提供的奖状、荣誉证书等应与推荐表、证明或签署意见所列内容相符)。

以上报名材料除各类证明、登记表、上交材料明细表提供原件外,其它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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