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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建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50人公告

2022-05-30 12:57:37 来源: 福建民政

各有关县(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2〕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今年省上下达我市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50名,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招募名额安排:三元区9名,明溪县、泰宁县各3名,清流县、建宁县、将乐县各4名,大田县5名,沙县区、宁化县、尤溪县各6名(详见附件1)。

二、组织招募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在地县(区)、乡镇(街道)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人社、财政、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22年本市11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7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6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三元、大田等10个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详见附件2)。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三元、大田等10个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6月7日,并请报名人员于6月7日前本人及时与各县(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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