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2辽宁沈阳市新民市招录社区工作者108人公告(第二批)

2022-05-23 14:20:52 来源: 新民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按照《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17号),结合新民市社区建设工作实际,经新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08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98名,面向退役士兵(士官)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10名,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分别从高到低录取,统筹安排到各社区工作。

因工作需要,录用的社区工作者需无条件服从新民区域内社区间岗位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社区工作者聘用资格。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新民市户籍(配偶一方为新民市户籍的,双方均可报考),落户日期需在2022年5月23日(含23日)之前。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5月23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以学信网为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6.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吸毒史,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7.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8.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9.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10.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1.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第一批的考生可继续报考第二批的岗位。

12.退役士兵(士官)既可选择退役士兵(士官)岗位,也可参与面向社会岗位报名,二者只能任选其一。

13.报考2022年5月2日《2022年新民市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的考生,已被录取的,第二批不再录取。

14.本次招录不得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