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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沈阳市康平县社区工作者招录57人公告(第二批)

2022-05-19 09:59:24 来源: 沈阳人才招聘会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17号),康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第二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人或其配偶具有康平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2年5月6日之前,含5月6日)。

3.本人具有沈阳市(非康平县)户籍的需具有康平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必须在2022年5月6日之前取得,含5月6日)。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6日以后、2004年5月6日以前出生,含5月6日)。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于2022年5月6日以前(含5月6日)取得毕业证书,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可延长至7月31日(学历证明以学信网为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7.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抗压能力,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8.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9.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57人,其中面向社会招录50人,定向招录退役士兵7人(如定向招录人员不满,从此次招考社区工作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注: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第一批招录考试的考生可继续报考第二批的招录岗位;

三、招录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kangping.gov.cn/)和“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明确招录资格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等,请考生随时关注。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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