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 09:38:27 来源: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章守纪、自律意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选岗
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在岗位内依次选岗。
(七)公示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尔沁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因应聘者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录用结束后3个月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到人社部门备案。聘用期满后,对于仍未实现就业并且工作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择优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提出回避。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现场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各项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参加报考人员须提供健康绿码和行程码。统一使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托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报考。特别提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非绿色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参加报考人员到达报名地点后,按照指示,需要测量体温,体温测量时前后保持1米的间距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三)参加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及通辽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参加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管理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科尔沁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网格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2年4月24日
原标题:科尔沁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网格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keerqin/zhkly/2022-04/24/content_2e6fce4252034d4ebfe88cabc1fcaf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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