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 16:13:2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海龙街道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执法办协管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街道“执法办协管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接待群众能力,善于沟通,能耐心细致对待办事群众,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普通话或粤语流利,熟悉街道工作且有文书工作经验优先。有基层工作经验及相关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按照海龙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规定待遇执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2年3月29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lwhlzzb@163.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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