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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沧州市海兴县招聘社区工作者34人公告(4)

2022-03-29 12:42:09 来源: 海兴县人民政府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所属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表》见附件3)。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上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五险一金”,不再有补充绩效等其他薪酬待遇。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海兴县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七、考生笔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海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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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海兴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2:党员证明材料

3: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表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2年3月28日

原标题:海兴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xing.gov.cn/haixing/c101045/202203/7f79443d8d954c9180c22165d64dc025.s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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