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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阜新市清河门区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20人公告(2)

2022-03-28 17:34:15 来源: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

3.发放准考证: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到清河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岗位,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具体将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通知,请考试在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科目一科,为社会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内容,试题均为客观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90分钟。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考试。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成绩当场考试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人选,公布人选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生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终止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1.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结束后,新聘用人员暂时签订三方派遣合同,派入到所录用的街道、社区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3.待遇:录用人员月工资1580元,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七、其他事项说明

此次招聘的人员为预先招聘的平台人员,待全市统一招聘社区平台工作人员时,推荐参加考试,录用后转入全市平台人员统一管理。不被录用的,市招录平台人员名额不足20人时,剩余名额表现突出的优先录用,其余人员解除原工作关系。

附件1:清河门区2022年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清河门区2022年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阜新市清河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原标题:清河门区2022年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xqhm.gov.cn/newsdetail.jsp?id=666363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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